计算机机房是学院重要的教学资源,为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防雨水、防雷电等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所有进出计算机机房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无关人员禁止入内。来客应出示证明并登记。门卫对外来人员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第二条 所有进出计算机大楼的计算机类设备及配件均应自觉接受登记检查。禁止将私人电脑及配件带入计算机机房。禁止非专职维修人员携带工具进入机房。
第三条 钥匙专人保管,禁止随意委托他人管理。
第四条 机房内禁止吸烟。
第五条 学生、学员、辅导老师、管理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禁止违章操作电器。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自负,造成损失按价赔偿。
第六条 正常上班期间,谁管的机房出问题谁负责。机房课余开放期间,谁值班谁负责。各单位申请课余使用机房,谁使用谁负责。机房运行期间相关人员应加强巡视各机房,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
第七条 关闭机房时,机房管理人员应注意关好窗户、窗帘、电灯、空调、切断总电源、锁好机房门,彻底清场,锁好各楼层防盗门。确认无误方可离去。
第八条 机房管理员代表计算机中心全面管理计算机机房、落实机房管理制度,工作不力者将被追究责任。造成损失按价赔偿。
第九条 后勤部门应确保机房供电线路及配套设施的质量及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各楼层防盗门无故障,及时处理顶楼屋面漏雨现象。
第十条 保卫部门应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 保卫部门应确保防盗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因防盗监控系统故障(或值守问题)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保安人员应加强巡视计算机大楼外围、中间大院,杜绝不法分子从这些途径进出计算机机房。
第十三条 保安人员应加强重点时段(早间、午间、课外活动期间、夜晚、双休、节假日)的安全监控,杜绝无关人员、不法分子在此时间段从各种途径进出计算机中心。
第十四条 正常教学期间、夜晚及周末机房开放期间保安人员应注意巡视计算机中心各楼层,清除可疑人员,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计算机中心,未尽事宜以《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为依据。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