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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网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3-11 浏览次数:

为规范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的管理和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保障学生宿舍局域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电教中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等特制定本规定。

一、 凡宿舍网使用者必须遵守本规定,并遵守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 宿舍网使用者有偿使用该网络,使用前要注册帐号、签署有关协议、付预交费用。

三、 同一房间内的在住学生,享有完全平等的网络接入权。此权利不因进住的早晚、连网的先后而变化。

四、 学生宿舍已实施综合布线,每个网络端口只允许授权用户使用,没有办理端口使用手续者,不得擅自使用网络端口。

五、 学生宿舍内不得使用任何不符合、规范的设备(如劣质集线器、网络分线器等)、宿舍间不能私自拉网络线、一经发现、中止其网络服务7至90天。 情节严重者凡提供及使用端口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 学生宿舍的网络仅适用于教学、科研和个人日常事务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向其它用户提供有偿服务。

七、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接入校园网,严禁私自占用他人IP地址的行为,一经发现校电教中心有权对联网计算机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 宿舍网所有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宿舍网或通过使用宿舍网从事攻击性、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也不得通过宿舍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一经发现,中止其网络服务7至90天。

九、 所有楼内的网络设施(包括信息插座,布线槽,光纤,交换机,机柜内跳线,网线,模块等)均属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电教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特殊情况要在电教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其他任何人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或擅自维修。如有异常,请及时与电教中心联系。

十、 用户不得在校园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的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处理:

(一) 警告并勒令改正

(二) 取消联网资格7至90天

(三) 完全终止其相应网络服务

(四) 交校有关部门处理

(五) 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 宿舍网对网络中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应该予以制止或向校电教中心、校保卫处反映、举报。应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十二、 用户有权要求通过宿舍网侵害其正当权益的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有权要求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或网络管理单位追查或协助追查通过宿舍网侵害其自身正当权益的行为及其行为人。

十三、 用户有权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员行使网络管理员的职权;有权对宿舍网及其运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对宿舍网的现状或网络管理员的工作不满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电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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