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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3-11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总 则

为了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保障网络的正常安全运行和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宣传及广大师生员工服务,依照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是学院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是教学、科研、管理等的重要依托平台,其主要服务对象是我院的各级教学、科研、行政等部门以及广大师生员工。

二、 学院电教中心是全院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化建设的管理部门,负责校园网及网络信息化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电教中心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制定学院校园网发展规划,进行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制定校园网管理办法,并按相应管理办法发展用户、实施日常管理、对各单位网络应用系统进行技术审核和网络安全监管。

三、 学院各单位应有一名负责本单位的网络管理工作领导,并有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处理网络信息日常工作。

四、 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校园网的安全。

第二部分 用户发展

一、 积极发展网络用户,力争最大限度地利用校园网资源。凡我院教职工、学生及教学、科研、管理等部门用于非商业活动目的的,均可申请入网。

二、 计算机无论以何种方式连入(通过局域网连入、电话连入)校园网,均必须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

三、 用户入网须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一) 家庭用户,由本人向电教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备案表、交纳有关费用后,电教中心给予开户并上门安装调试和指导用户使用。

(二) 单位局域网用户,由本人向电教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备案表,交纳有关费用后,电教中心负责布线和安装配置服务。

四、 电教中心对新入网用户提供一次免费应用培训。对于其他用户,根据用户需求不定期集中进行疑难问题解答。

五、 用户要求消户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到电教中心办理消户手续。不允许用户将网络资源私自转让他人使用(不转户),否则,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原申请注册人承担。

第三部分 校园网络建设和维护

一、 电教中心负责校园网规划、建设,所有公共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电教中心管理,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电教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二、 所有校区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电教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电教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对其进行处罚。

三、 校园网的网络配置由电教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四、 从楼内交换机端口到用户电脑间的连接电缆、接插件所需成本费和施工费由用户承担。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尽可能降低成本,对于点位较多,费用较大的工程由学院组织公开招标。零散点工程由电教中心负责。

五、 主干网设备及学校配置的节点设备和线路维修费用由学院承担,节点设备至用户端的设施维修费用由用户承担。

第四部分 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一、 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及运行环境的安全。

二、 校园网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院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校电教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三、 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及进行未经授权的活动,或不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非法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不得私设代理,,不得私设DHCP,不得使用BT等P2P软件

五、 电教中心应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管理,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校园网设备、线路的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当(如随意断电、装修等)造成的设备及其它损失由负责管理的单位负责修复。

六、 校园网设施属学院公共资产,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网络设施,任何人为损坏网络设施的行为必须承担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电教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校园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如有发现,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电教中心或保卫处。

第五部分 信息管理

一、 校园网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伤风化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 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三、 校园网接入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四、 学院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指访问、浏览、更新、修改等操作权限和范围)。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站制作和信息发布,要及时更新过时信息;宣传部负责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五、 电教中心负责校园网公共信息建设。承担DNS、EMAIL、FTP、VOD、WEBMAIL等服务器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证公共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承担公共信息站点的设计、制作和维护;负责全院公共信息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

六、 电教中心是学院网络办公系统的技术管理部门。学院的网络办公和管理系统为内部办公系统及各部门的管理系统组成。内部办公系统主要有各类通知、领导讲话、会议资料、网络办公系统等模块,主要发在学院网站及FTP上发布为主。各部门的管理系统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的应用平台,如学生管理系统、财产管理系统、教务管理系统等。

对于要进入学院内部网络的各应用系统,应遵循平台统一的原则。所有各系统由使用单位自行选定软件,经电教中心技术认可,报相关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引入,投入使用。否则,电教中心将不具有维护和接入学院内部网络义务,出现技术问题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七、 校园网信息监控由宣传部、保卫处、电教中心、各网站拥有单位负责,有害信息由各单位负责及时清除。

第六部分 IP地址管理

一、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IP地址实行静态分配、并与用户计算机网卡MAC地址进行捆绑。

二、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IP地址由计算机中心统一分配,并登记备案。

三、 各网络用户对自己的IP地址应注意保密,不得借用、盗用他人的IP地址,也不得将自己的IP地址借给他人使用。

四、 各网络用户若因故需要更换网卡、请主动到计算机中心重新登记,否则将不能上网。

五、 各单位若有多台计算机上网,请用交换机、集线器连接。禁止使用路由器、代理软件、INTERNET连接共享等方式不适当扩展网络。禁止私设DHCP。

六、 各网络用户应注意管理、维护好自己的计算机,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安装并开启防火墙,以防止计算机病毒通过校园网络扩散、拖慢网络速度。

七、 各计算机用户应自觉维护网络秩序,禁止使用BT、迅雷、PPLIVE、VAGAA等P2P类软件挤占校园网出口带宽。

八、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及个人,计算机中心将封堵其IP地址、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学院处理,触犯刑律的由保卫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部分 网络收费

一、 电教中心依据ISP的收费原则及标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学院的网络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并按学院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二、 网络用户应遵守学院关于网络收费的制度。对拖欠费用的用户,电教中心有权停止其使用网络,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收取拖欠费用。

三、 因各种原因不使用网络,又未办理封户手续,所发生的信息费仍由该用户承担。

四、 在ISP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时,或在执行我院网络收费标准过程中视情况需要调整时,由电教中心提出调整方案报学院研究审批。

第八部分 处罚办法

一、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学院给予警告、封闭户头、令其整顿,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没收设备,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 对盗用IP地址、用户帐号和私自连网影响他人使用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及以对网络及信息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等行为,除给予警告或停机整顿外,还要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或处以被盗用IP地址所发生费用五倍的赔偿费。

三、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部分 其它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电教中心,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关于网络有偿使用问题待条件成熟后由学院研究实施)。

版权所有: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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