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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9-10 浏览次数:

根据《2013年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下简称行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为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坚持依法治校,建设清廉职院,为服务“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行评主题

规范办学行为,促进科学发展,着力保障民生。

三、评议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党政班子是否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制约学院发展突出问题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领导干部的个人能力素质是否能够满足学院发展需要,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制约是否到位,师生对党政班子成员的评价是否合格;是否严格落实“1+6”制度,配套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否落实,是否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及时查处腐败问题,保持校园风清气正。

(二)作风建设方面领导干部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制定相关措施;在整治公款消费、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落实“三短一简一俭”、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是否有成效;在职称评定、争取科研项目、获得荣誉等方面是否存在与普通教师争利的问题;是否存在作风不深入、工作漂浮的问题;是否在用车、住房、个人生活等方面存在官本位、搞特权的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带彩娱乐、热衷打麻将和迎来送往等问题。

(三)办学质量方面办学条件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学校投入是否满足教学需求,学科和专业建设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贪大求全、忽视特色的问题,是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招生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有偿招生和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滥发文凭问题。

(四)教育收费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落实审批备案制度,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收费是否规范;继续教育管理是否规范,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五)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对教师队伍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师德失范、学术诚信缺失、不务正业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两访两创”活动是否经常,是否形成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心理疏导工作是否落实,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否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四、工作步骤

根据省纠风办以及教育厅的统一要求,行评工作于4月份启动,11月份结束。整个行评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查找问题、整改、集中测评、总结深化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4月26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学院行评动员会议。端正参评思想,提高参评认识,通过行评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工作效能和教育质量,增强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真抓实干,实现“七个突破”,努力完成2013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查找问题阶段(4月26日-5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分别采取师生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发送短信微博、公布热线电话及开通网络专栏和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并适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纠风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收集院外咨询、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行评要求,对照行评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排查。

3、全面认真梳理问题。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媒体适时公开。

4、积极配合明察暗访。积极配合纠风办、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履职尽责情况和政风行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贯穿始终抓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行评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意见建议,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并及时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解决的问题,重点进行整改兑现,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

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年度行评工作,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良好的行评氛围。

3、加强整改落实。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全程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五项承诺》和《八条禁令》,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将师生、社会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行评工作的重点。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1、配合电话抽样调查。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提供近两年的服务对象信息50名,便于省纠风办委托专门调查机构采取电话随机抽样调查方式,开展政风行风状况满意度调查。

2、组织社会问卷调查。按照市纠风办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提供服务对象信息,严密组织现场抽样问卷调查工作。

3、政风行风热线考核。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市纠风办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进行的量化考核,加大解决投诉问题的力度,在限定时间内高质量办结和回复,确保投诉者满意和省、市政风行风热线考核合格。

4、注重集中评议。充分准备,高度关注,积极参与市纠风办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评议活动。

(五)总结阶段(11月1日-30日)

按照省教育厅、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认真总结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和不足,巩固行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11月15日之前向省教育厅、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分别上报行评工作总结。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参加全省行评,是今年全省教育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转变工作作风、纠正存在问题、端正行业风气、树立职教形象的难得机遇。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实行迎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它院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审计处,具体负责行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落实实施方案中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推进学院行评工作,协调联系市纠风办和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行评工作方面的要求及反馈意见。

(二)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注重实效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弄虚作假,把主要精力放在征求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坚决解决问题上,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支持。要把行评工作与教学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相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用行评推进各项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由纪委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争取社会支持把宣传工作贯穿民主评议工作始终,借助市级媒体并充分利用校内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行风建设措施、评议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向市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主动向行评督查员介绍行评工作开展情况,让社会各界和评议代表充分了解情况支持学院并促进学院工作。

(四)强化检查督办,重视结果运用。学院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编发简报、配合上级检查等方式加强行评工作的检查督办,及时总结好做法,发现并改正问题。评议结果将与绩效工资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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